港股新股分配机制 A 和机制 B:公开发售能分到多少
2025 年 8 月 4 日起,香港新股的公开认购部分(散户申购的部分)改用新的分配规则。发行人在两种机制中二选一,招股书会写明选的是哪种。
机制 A:5% 起步,按超购倍数回拨
| 公开认购部分的认购倍数 | 公开认购占发售股份的比例 |
|---|---|
| 少于 15 倍 | 5%(初始分配) |
| 15 倍至少于 50 倍 | 15% |
| 50 倍至少于 100 倍 | 25% |
| 100 倍或以上 | 35% |
机制 B:固定比例,不回拨
发行人预先设定公开认购占比,最少 10%,最多 60%,之后不论认购倍数多少都不回拨。上限是 60%,因为新规要求至少 40% 的发售股份初始分配给簿记建档配售部分。
18C 特专科技公司
特专科技公司另有一套:初始 5%,认购达 10 倍或以上增至 10%,达 50 倍或以上增至 20%。
对打新的意义
- 机制 A 下,热门股的公开部分可以回拨到 35%,但冷门股只有 5%;
- 机制 B 下,公开部分比例一开始就固定,可以直接用“公开发售股数 ÷ 每手股数”估算可分配手数的上限;
- 真正的中签率要等配发结果公告:用对应申请手数的“获配人数 ÷ 有效申请人数”,填进计算器的中签率栏位即可算期望值。
出处: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《立法会九题: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的措施》(2026-05-13),info.gov.hk(注 1、注 2 载有机制 A、机制 B 及 18C 机制的比例);香港联交所《优化首次公开招股价格发现及公开市场规定》咨询总结(2025-08-01,2025-08-04 生效);《主板上市规则》第 18 项应用指引第 4.2 段。